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-投資移民

2010-05-29 | 作者: JG晉高物業估價 | 分類: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, 移民物業估價報告,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

投資移民 – 物業估價報告

香港的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(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)已經成為中外人士移民來香港的主要途徑。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,申請來港人士需要証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,擁有不少於 港幣650萬港元的淨資產。資產類別可以包括香港物業。

申請人必須符合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》第 2.1(b)段所載的規定,即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的兩年內,一直擁有市值不少於 65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。申請人必須填寫資產報表,提交專業物業估價報告及註明物業擁有權的土地註冊處記錄。

在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下,申請移民的人士需要委託香港的「產業測量師」為他們的資產進行評估,提供有關的物業估價報告, 以便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報資產,証明自己合乎計劃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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